通知公告
ok138cn太阳集团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例
发布人: 发布日期: 2017-10-01 浏览次数:
本学年综合测评在B等以上(含B等),并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,可申报评选相应的单项奖学金。
第一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创新奖
1.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中以第一作者发表质量较高论文者;
2.有重大科研发明者(得到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可);
3.省市科技竞赛奖获得者;
4.校级科技成果一、二等奖获得者。
第二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奖
1.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校级以上(含校级)先进个人者,以校团委提供名单为准;
2.为学校的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者,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;
3.担任学生干部、成绩突出者(按照学院二、三、四年级学生数1%的比例申报);
4.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者,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为准。
第三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文化艺术奖
1.在省、市级以上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;
2.在校级各种文化艺术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;
3.以第一作者在校外报刊发表文学和艺术作品者(不含新闻报道);
4.以第一作者在校报发表报道、简讯、散文、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及以上者。
第四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体育竞技奖
1.在国家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8名或三等奖以上者;
2.在省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者;
3.在市级各种体育比赛中列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者;
4.在校田径运动会中获第一名者。
第五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单科优秀奖
1.全国大学外语考试中外语四级考试达604分或六级达533分者(非外语类专业);
2.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单科知识竞赛,并获较好名次者(国家前8名或三等奖,省级前5名或二等奖,市级前3名或一等奖)。
第六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进步奖
1.本学年综合测评较上一年提高 10名以上者(含10名);
2.本学年文化课成绩较上一年提高10名以上者(含10名)。
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下载附件填写申请表后于10月20日下午4:00前将纸质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交至活动室D1001,并将电子申请表发送至11215114@njau.edu.cn。
附件:申请表(点击下载)